•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20:21:54 股吧网页版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5-040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长
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11,680,273.09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 1,780,385,948.43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12,890,171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22,766,035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990,124,136 股,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9,209,930.8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59,209,930.8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1.1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9,209,930.88 119,407,102.98 71,644,217.9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1,680,273.09 548,394,414.53 699,354,340.9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780,385,948.4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350,261,251.8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86,476,342.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350,261,251.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59.72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