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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20:12:13 股吧网页版
晋西车轴:晋西车轴外部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促进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规范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以外的人员担
任的董事,且在公司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其中,对于外部董事中的独立董事,应同时适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多于内部
董事。

第二章 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 外部董事履行以下义务:

(一)诚信守法,遵守公司章程,廉洁自律、忠诚保密,自觉维护出资人利益和企业、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二)勤勉工作,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关注企业事务,及时了解和掌握足够的企业经营运营情况,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独立、慎重地表决。
(四)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所
需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五)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供科学判断和合理建议。

(六)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经理层提供咨询等。

(七)自觉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职工监督,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建议。

(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需要董事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

第五条 外部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
格的可以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新董事正式任职前,原董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

第六条 建立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外部董事应提交
年度履职报告、重大事项报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撑和服务
保障。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上级单位印发的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监管的文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送达外部董事。

(二)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材料,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前送达外部董事;除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临时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材料,应当至少在会议召开 3 日前送达外部董事。

(三)外部董事根据工作需要可出(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以及职代会等重要会议。

(四)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范围内,根据履行职责需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业务情况,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和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及听取专题汇报等途径,跟踪检查董事会决议、全面预算和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五)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公务出行、调研和通信等服务保障,待遇比照公司领导人员标准执行。
(六)做好外部董事履职所需其他支撑服务工作。

第四章 考核评价及薪酬

第八条 外部董事实行年度考核评价,由股东和公司证
券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根据外部董事任职的类型、履职评价结果等,
合理确定薪酬激励和工作补贴,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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