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作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我们基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所作出的综合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 2025 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对公司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单位,有利于公司内控的不断完善。
结论意见: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单位。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因此经审查,我们认为:龙元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是必要的,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的要求,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
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 PPP 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 PPP 项目的顺利推进,向公司参股的 PPP 项目公司提供有偿流动
性支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 PPP 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总裁提名林盛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我们认为,上述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同意聘任。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薪酬和考核激励规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龙元建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刘文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