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受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独立财务顾问”)担任鹏欣资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国泰海通对鹏欣资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姜照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8 号)核准,鹏欣资源向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暄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营口海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计3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107,334,524 股,发行价格为 5.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99,999,989.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85,819,989.16 元。2019 年 4 月 19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 304005 号),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A 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
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 290,638.89 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累计获取收益 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0.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470,707.02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31,149,057.02 元(含利息),汇率变动影响为 424,556.5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95,366.47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395,366.47 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试行专户存储。2019 年 3 月
20 日,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2019 年 5 月 7 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甲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丙方)签署《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支付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上市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丙方)签署《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相关费用。
2020 年 7 月 28 日,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鹏欣矿投开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82101880001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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