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亨通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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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01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
(1)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财务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满足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财务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从而提高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贡献。
(2)本次关联交易是财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议案《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蔡绍宽、任晓敏、乔久华、杨钧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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