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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9:02:27 股吧网页版
亨通光电:亨通光电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3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亨通光电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亨通光电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2、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出具了关于本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宣传栏对本计划拟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亨通光电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5、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后的 529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条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6、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中有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节“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发生异动的处理”之“1、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不得依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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