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3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00
网络投票:2025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https://vote.chinaclear.cn)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主持人:董事长崔巍先生
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
六、宣读各议案并审议表决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3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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