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蔡绍宽)
本人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蔡绍宽先生,1955 年 12 月出生,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云
南省镇雄县副县长,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会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 年 3 月至今,本人兼任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以 通 讯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方 式 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蔡绍宽 11 11 9 0 0 1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充分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对公司的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严格审阅后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环境、社
审计委员 提名委员 薪酬与考 战略与发 会及治理 独立董事
会 会 核委员会 展委员会 (ESG)委 专门会议
员会
应 亲 应 亲 应 亲 应 亲 应 亲 应 亲
参 自 参 自 参 自 参 自 参 自 参 自
加 出 加 出 加 出 加 出 加 出 加 出
次 席 次 席 次 席 次 席 次 席 次 席
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10 10 3 3 4 4 2 2 2 2 5 5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积极围绕公司财务状况、战略规划、薪酬方案、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为公司的重大战略建言献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