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计
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2024 年度
的审计报告,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具体如下:
一、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情况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施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2 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后,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分别为 1,542,964.047.85 元和 1,586,244,306.09 元。
公司 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9.57%;
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76,882.15 万元,比 2022 年增长
74.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57,627.21 万元,比 2022年增长 66.97%。
二、2024 年度奖励基金计提金额
公司 2024 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 8%(包含 8%)且小于 10%,净利润
增长率大于 60%(包含 60%)且小于 80%,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比例为:2022 年度净利润*3.6%+2022 年度净利润*40%*10%+(当年度实现净利润-2022
年度净利润*160%)*8%,其中,当年度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较低者。
综合 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和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确定公司 2024
年计提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1,542,964,047.85*3.6%+1,542,964,047.85*40%
*10%+ ( 2,576,272,123.47-1,542,964,047.85*160% ) *8% 。 计 提 总 金 额 为
125,867,639.39 元。
三、2024 年度奖励基金执行方案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制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后,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签订协议,设立“华能信托·亨通光电员工激励服务信托”(以下简称“持股平台”)用于实施公司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 2023-2027 年(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调整《公司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04 号)、《亨通光电 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
方案(修订)》。
2024 年度计提的奖励基金将经股东大会批准十五个工作日内,转至持股平台员工持股专用账户并在十二个月内择机在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作为公司2023 至 2027 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的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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