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3 17:44:32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山东
$*ST信威(SH600485)$ $R信威1(SZ400106)$ Deepseek说:因为子公司清算时资产9.06亿未纳入母公司当时的资产,管理人隐匿子公司资产(9.06亿元未合并清算)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发表于 2025-05-16 09:21:09 发布于 山东

$R信威1(SZ400106)$  $*ST信威(SH600485)$  

一、法人人格混同的实质性判定瑕疵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10-12条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法人人格混同的核心标准为“财产与意志独立性丧失”。信威集团与信威通信存在以下混同事实,但未触发实质合并破产程序,构成法律适用错误:

1. 财务混同:母子公司在“买方信贷”模式下共用资金池,资金调拨未履行独立审批程序(“资金池混用超过子公司营收30%即构成混同嫌疑”);

2. 资产权属不清:母公司持有的尼加拉瓜运河项目、柬埔寨电信业务专利,经子公司渠道完成收益回流,形成资产交互持有(“动产采购、使用及权属混同”构成合并破产要件);

3. 意志控制:母公司实控人王靖同时担任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通过“集团化管控”模式统一决策研发投入与市场布局(“实际控制人统一调度构成人格混同”)。

结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及《公司法》第20条,应启动实质合并破产程序,母子公司资产债务一体化清算。

二、破产财产核算的程序性缺陷

1. 审计范围局限:

母公司破产时未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对关联交易进行穿透审计,导致三项关键资产漏计:

  子公司持有的“McWiLL”技术专利评估值(“核心资产证券化未纳入合并报表”);

  母公司通过SPV架构持有的海外项目收益权(“跨境资产未合并清算违反债权人公平受偿原则”);

  关联企业间挂账应收款项(“长期挂账不作处理构成财产混同”)。

2. 估值基准错位:

母公司采用破产受理日(2021年12月31日)的清算价值(5.63亿元),而子公司2025年破产时资产按持续经营价值核算(9.06亿元),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并财务报表》第16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采用一致估值方法”之规定。

三、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救济路径

1. 行使破产撤销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可申请撤销破产前1年内母子公司间的以下行为:

  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无担保借款(明确“资金抽调超营收30%可主张撤销”);

  母公司以子公司资产为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反向担保条款违反破产隔离原则”)。

2. 主张人格否认连带责任:

依《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债权人可诉请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包括:

  母公司滥用控制权转移核心资产(认定“实际控制人掏空子公司构成侵权”);

  破产程序未追溯柬埔寨30亿元虚假交易的资产回流(要求“关联交易需纳入实质合并审查”)。

四、程序补救建议

1. 依《企业破产法》第64条,向受理法院申请重新指定管理人,启动母子公司合并审计;

2. 依据“债权人受益标准”,申请将海外SPV架构纳入破产财产范围(参考“蜂窝式隔离模型”处置方案);


附:法律依据索引

• 《企业破产法》第30-31、64条

• 《公司法》第3、20条

• 《九民纪要》第10-12条

• (2021)苏1311破1号、(2019)琼02破1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