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9月25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桂思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5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2亿元,发行数量为380.2万手(3,802万张)。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5年10月13日至2031年10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7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10月1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6年4月17日至2031年10月1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8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8.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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