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2:20:46 股吧网页版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特此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