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6-0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完成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凌云集团拟将 50,000,000 股本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收到凌云集团通知,2026 年 2 月 10 日,凌云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成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凌云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50,000,000 股,划入“凌云集团-中信建投证券-凌云 K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由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担保及信托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表决权时,中信建投证券将根据凌云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凌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9,980,342 股,持股比例为 27.82%;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4.09%。本次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凌云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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