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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7:51:56 股吧网页版
凌云股份:凌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度实现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 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 12月 18日经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4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预审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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