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或称“报告期”)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王红雯,1972 年出生,女,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每
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
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应参加 亲 自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10 10 10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是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各专门委员会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没有保留意
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在 2024 年 8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意见类型
2024年2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同意
1 日 二十六次会议 金的议案
2024年2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27 日 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 同意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3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8 日 二十八次会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4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回购注销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9 日 二十九次会议
2024年5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同意
11 日 三十次会议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
2024年5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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