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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张宏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定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还有一位原审计委员会委员
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申请辞去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董事徐义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委员专业配置方面的要求,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会所变更、聘任财务总监等情况,所有委员全部出席并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表示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经营较为规范,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刘明阳先生的相关履历材料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明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启动变更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选聘文件的议案》。

(三)第三次会议

按照《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
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材料。我们认为(1)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定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3)公司应加强项目管理,对各关键节点实施严密监控,以有效预防潜在风险。(4)公司应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5)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执行,加大收入、成本、研发费用复核力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6)公司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与所有股东共同努力,以维护和增强公司价值,实现与股东的共赢。

(四)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3、《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8、《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2、《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第六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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