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1100003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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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0]934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文件批准,以湖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作为改制主体,由湖南省邮政局(2007年更名为湖南省邮政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时代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南移动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南中移鼎讯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凯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7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25万元。现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225774774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61,070,000.00元,股份总数161,0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代码600476。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产品销售、平台运营和运维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减值、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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