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魏先华)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魏先华先生,1964 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
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 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其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次数 席
魏先华 9 9 8 0 2 是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遵 守并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独立、客观、公 正、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单独审议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的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质量控制等情况的汇报。本人高度关注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依照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审
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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