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37:53 股吧网页版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宏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宏亮)

作为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宏亮,男,1974 年出生,河北省行唐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河北葆祥进出口集团公司主管会计;200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历任会计系副主任、MPACC 中心执行主任、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依法依规,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
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相关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并就关心的问题充分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积极讨论,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其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次数 席

张宏亮 9 9 8 0 1 否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参加任职期间内召开的 7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均未 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本 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 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人充分发挥在财会领域的专业特长,在候选财务总监 前期资格审核、审计事务所筛选标准、公司业财融合等方面提出合理 化建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及关联
交易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关联交易的背景、 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 断,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 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重点履行了以下监督职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
作,审阅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与外部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