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 2025-01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
以现场形式召开。余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13 亿元,利润总额 11.09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7.04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 年度,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 105 亿元,利润总额 11.5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该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还须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方面都是有效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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