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1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会计准则及其解释变化而调整,无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数据资源暂行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以下两类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规则: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②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预期带来经济利益,但因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
2、对数据资源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和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根据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具体为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和解释第 18 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即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和解释第 18 号。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第 18 号
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重述前金额 调整金额 重述后金额
营业成本 8,586,690,696.66 7,485,325.29 8,594,176,021.95
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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