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 4 月 16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5 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1 亿元(含)-1.5 亿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1,152,062 股
累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2%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054,281.1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59 元-8.79 元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 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
数量为 115.20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购买的最高价为 8.79 元/股、
最低价为 8.5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54,281.1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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