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
明
容诚专字[2025]230Z19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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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
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194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洵函》(以下简称 “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
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2025 年 1-6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
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为“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总投资 146,369.0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约2 万条巨型工程子午胎产能,募投产品主要销往海外。2)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2.8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36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3)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若未来因正常的生产经营确需新增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可能大幅上升。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属于投向主业;结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同行业公司及发行人现有及在建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及客户拓展情况、募投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与现有销售渠道的关系、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规划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2)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单价、销量、成本费用、毛利率、净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及确定依据,是否符合发行人现有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效益测算是否审慎;(3)募投项目投资明细及测算依据,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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