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董事杨汉剑先生、独立董事张功富先生、独立董事钱树刚先生,独立董事张功富先生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签订<终止和解除协议>及<专利和专有技术分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含内部控制审计)为 12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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