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2-83963876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3-00155 号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大信审字
[2025]第 3-00304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春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栾贻磊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2
关于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2024 年 2024 年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期初占 占用累计发 占用资金 度偿还累 期末占 占用形成 占用性质
占用 名称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 生金额(不 的利息(如 计发生金 用资金 原因
余额 含利息) 有) 额 余额
现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占用
实际控制人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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