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原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郝颖先生、独立董事仲明振先生、独立董事张玉利先生组成。仲明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生效之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后生效。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选举独立董事郝颖先生、独立董事徐洪海先生、独立董事张玉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独立董事郝颖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
事郝颖先生、独立董事徐洪海先生、独立董事张玉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独立董事郝颖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事 项
1.听取公司关于 2023 年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计
2024年01月23日 划的汇报
2.听取公司关于 2023 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的汇报
3.听取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汇报
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2024年04月09日 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重大事项专项检查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2024年04月28日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08月26日 2.审议通过《2024 年上半年重大事项专项检查报
告》
2024年09月02日 与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2024年10月28日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公司谨慎研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从业资质,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委托。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进行了审核,并以决议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了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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