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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18:47:52 股吧网页版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 2025-02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
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股份回购注销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和 2025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
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与及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0)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4)。

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未实现业绩承诺,交易方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水业集团应补偿本公司的股份数为 3,949,403 股。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总价回购水业集团应补偿本公司的 3,949,403 股并予以注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议案后,本公司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水业集团,水业集团应在收到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联合本公司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注销手续。依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被授权人士将全权办理补偿方案实施的相关事宜。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股票 3,949,403 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按照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测算,股份总数将由 1,284,150,123 股变更为1,280,200,72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284,150,123 元人民币变更为 1,280,200,72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处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联系人:桂蕾

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3、其他

(1)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邮件封面、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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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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