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50 号《关
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铂业”“发行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会同贵研铂业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募集说明书、本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3
问题 2.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97
问题 3.关于其他问题......129
问题 1.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29,100.00 万元(含),用于两个科技创新平台的实验室项目、四个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实验室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四个产业化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在 10.87%至 13.89%区间。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相关技术的主要来源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2)结合本次募投科技创新平台类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研发方向、科研人员储备情况、相关技术及产品的先进性、后续商业化安排等,说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3)本次募投产业转型升级类项目与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路线、产品性能、应用领域、客户群体等方面的差异情况,公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需要的技术、人员、设备等储备,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产能规划的合理性以及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测算依据及公允性,与公司同类项目和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本次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本次融资规模是否合理;(5)产业转型升级类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单价、销量、毛利率等关键指标的测算依据,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5)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主要考虑、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相关技术的主要来源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主业
(一)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本次发行两个科技创新平台募投项目均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贵金属新材料
制造业务板块进行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是对公司现有研发平台的迭代整合以及研
发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不涉及新产品、新技术,主要技术均来源于公司前身
自身研发积累,该等募投项目建设存在必要性、募集资金均投向主业,公司近年
来不存在相同或类似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要考虑 与现有业务的 是否涉及新产 募集资金是 是否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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