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贵研铂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 伍明朗 上市公司代码 600459
保荐代表人姓名 但超 报告年度 2024 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78 号文核准,云南省贵金属新
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铂业”、“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收市股本总数 591,156,78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
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配股价格为 10.91 元/股。本次配股发行实际配售股份数为 169,910,810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177,347,034
股的 95.81%。该次配售股份 169,910,810 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 2023 年 1 月 4 日
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53,726,937.10 元,扣除发行费用23,670,667.09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0,056,270.01 元,配股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KMAA1B0021 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贵研铂业配股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广发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自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或前次提交《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起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一)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人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贵研铂业进行了现
场检查,参加人员为伍明朗、陈华阳和陈东鸿。
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信息披露文件、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凭证等资料,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检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贵研铂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经营情况稳定。
(二)日常督导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广发证券已与贵研铂业签订了承销暨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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