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0 18:26:07 股吧网页版
贵研铂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预(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上海稀贵金属创新平台及上海佘山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上海稀贵金属创新平台及上海佘山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公告》(临 2025-003 号)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上海稀贵
金属创新平台及上海佘山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5-004 号)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注:由于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在表决中 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为 3 票。

3、《关于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临 2025-005 号)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4、《关于贵研化学绿色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省贵金属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研化学绿色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省贵金属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临2025-006 号)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贵研化学绿色新材料(云南)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省贵金属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 2025-007 号)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预案》一项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普通商业交易条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财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案》一项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年度预计是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基于普通商业交易条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上海稀贵金属创新平台及上海佘山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等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