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7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新增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独立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了 “监事会” “监事”章节,并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如“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调整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本次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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