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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股票代码:6004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169 号
一致行动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
一致行动人: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一号院 1 号楼 7 层 801(园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院 1 号楼 32-33 层
一致行动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石峰区田心高科园
一致行动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一致行动人: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晨风路 6 号
一致行动人: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浦镇龙虎巷 5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虎巷 5 号
一致行动人: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兴发路 82 号
一致行动人:中车资阳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晨风路 22 号
一致行动人: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车辆厂后街 7 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翔街 1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时代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时代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批准或核准。本次权益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释义......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23
第六节 备查文件......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5
一致行动人声明......2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代新材、上市公司 指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车 指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株洲所、划出方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 指 中车株洲所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51,418,735 股股份(占上市
偿划转、本次交易 公司总股本的 27.00%)无偿划转至中国中车
中国中车、划入方 指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集团 指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车金控 指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车株机公司 指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株洲机车实业公司 指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车资阳公司 指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浦镇实业公司 指 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车大连公司 指 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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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