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志方)
作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目标,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志方先生: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同时担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数据科学与交叉学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主任,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湖南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两型社会与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哲学社会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中部崛起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湘江智算(湖南)高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忠实尽责,诚信勤勉,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科学决策做出贡献。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后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履职期内,公司共
召开 5 次董事会,其中,定期会议 2 次,临时会议 3 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年度出席会议情
独立董事专门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
董事会 股东大会
议 会会议
姓
名 本年度 亲自 本年度 亲自 本年度 亲自 本年度 亲自
应参加 出席 应参加 出席 应参加 出席 应参加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周
志 5 5 2 2 4 4 1 1
方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勤勉尽职。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了解议案提出的背景。会议上,本人认真分析和审议每个议案,在本人的专业背景下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发挥了智囊和参谋作用。本人在行使表决权时,时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第十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于第九届董事会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仍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3 3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应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审议计划的汇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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