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纺股份”,600448.SH)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财报显示,2024年,华纺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88.05%。《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针对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的行为,华纺股份解释称“会计估计不足”。
公告显示,因华纺股份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未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华纺股份及其董事长盛守祥、总经理闫英山、财务负责人刘水超、董事会秘书丁泽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财报显示,华纺股份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34亿元,同比增长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1.55万元,同比下降688.05%。
根据监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而华纺股份在4月30日发布的2025年一季报中解释称,未披露业绩预告源于“会计估计不足”——2024年末对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不足,导致初步测算结果与审计后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2024年,华纺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60.59万元,同比下降68.52%。年报还显示,2024年,华纺股份的短期借款高达9.47亿元。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华纺股份的短期偿债压力不容小觑。
针对此次监管警示,华纺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提高规范意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面对纺织印染行业外需疲软、成本攀升等多重挑战,华纺股份未来业绩能否逆势破局,值得市场持续关注。(实习生蔡贝钡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