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
会计工作,维护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各下属公司在符合本制度统
一要求原则下,可根据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公司具体
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与权限
第三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管理。
第四条 股东会在财务上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四)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五)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在财务上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四)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五)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事项;审议、批准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处置;
(六) 决定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七) 审议决定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第六条 总裁在财务上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在权限范围内审定销售或采购合同、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投资理财、
租出资产、对外捐赠、日常经营费用、关联交易、资金收付;
(三) 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监督检查公司各级财务状况和资
金收支情况;
(四)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第七条 计划财务总部职责与权力:
(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
监督实施;
(二) 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组织编制公司预算草案,并监督、
控制预算方案的执行;
(三) 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与分析,编制财务报表;
(四) 按照国家税法体系制定税务计划,办理税务申报、缴纳及汇算清缴
工作,对税务合法、筹划有效负责;
(五) 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管理;
(六) 负责编制公司的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七)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协助实物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
查;
(八) 负责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财务状况分析、资金使用监控,为公司经营
管理提供服务及决策依据;
(九) 负责对公司分支机构财务报表的审核与汇总;
(十) 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定价审核;
(十一) 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组织完成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
工作,对财务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财务管理的的权责主要是:配合财务部门编制和落
实本部门的财务预算,检查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如实填报各
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三章 计划、基础管理
第九条 为确保公司年度计划的完成,准确、及时地为股东提供财务预测信息,
公司各部门应从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
年度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公司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过程中,
应广泛索取有关资料,做到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据以作为公
司考核部门工作的依据。
第十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上年经营完成情况、市场需求等编制年度经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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