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2年6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7,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不超过前述回购数量的50%),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将尽快安排注销。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售股份的原因和方式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已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股份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出售完成后剩余的已回购股份将尽快安排注销。
二、出售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股,按出售股数上限
5,000,000股进行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三、出售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具体价格将在出售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四、出售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披露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出售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售期限可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出售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出售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出售期限内,出售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出售方案实施完毕,出售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出售方案,则出售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出售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出售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
六、办理本次出售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出售期限内择机进行股份出售,包括出售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出售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修改或终止本次出售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出售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出售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出售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出售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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