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2024年1月1日至12月6日),本人温安林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现年61岁,学士学位,武汉理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担任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并担任深圳市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本人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事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温安林 8 8 7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职期间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的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4 2
出席次数 4 2
任职期间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勤勉尽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任职期间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审核。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专门委员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就年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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