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41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 22 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前期比较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前期比较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报表项目 2023 年度发生额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营业成本 102,327,943,787.54 102,714,182,767.86 386,238,980.32
销售费用 2,130,041,158.64 1,743,802,178.32 -386,238,980.32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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