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广东·广州
2025 年 11 月 18 日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开始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18 号 TCL 大厦 26 层公司会议
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会议提案并表决
序号 审议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登记事
宜的议案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美华
联系电话:0759-2532338
指定传真:0759-253233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18 号 TCL 大厦 26 层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之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对规范公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起到积极作用。
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依据其服务质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利安达签
订相关协议。相关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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