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圆开评报字[2025]第 000232 号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涉
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关于三元食品向南郊农场协议转让所持三元德宏 10%股权的通知》京首农发[2025]217 号,同意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市南郊农场有限公司。为此需对经济行为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851.51 万元,评估减值 2,836.52 万元,减值率 9.55%。
特别事项说明:
1.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以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宏公司”为实施主体的代建项目,收取 13%的管理费收入。德宏公司根据 2020 年由政府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持有被评估单位 10%股权。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关于三元食品向南郊农场协议转让所持三元德宏 10%股权的通知》京首农发[2025]217 号,同意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市南郊农场有限公司。为此需对经济行为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696,737,484.10
货币资金 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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