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明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各一名,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七条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八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裁应负赔偿责任。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
总裁有权决定以下范围内第十条所述事项,包括:
(一) 决定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事项,包括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
产品、商品,借款(授信额度内),固定资产维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及相关的业务合同等。
(二)决定金额小于等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以下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含
股权投资、产品权益、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接受对子公司投资、新设公司等),固定资产投资,子公司合并、分立,子公司破产及解散,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等事项。
决定金额小于等于 2,000 万元人民币的以下事项,包括对持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原则上按持股比例提供),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受赠资产等事项。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以其累计数计算交易金
额。
(三)决定金额小于等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的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包括自主
研发项目、外部引进及合作研发项目等。
(四) 决定单笔金额小于等于 30 万元人民币,且年度累计小于等于 150 万元人
民币的对外捐赠项目。
(五) 决定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
交易。
第十二条 总裁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裁代行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