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0 17:20:59 股吧网页版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5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
现场+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5年 12 月 20 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文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表决 1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调整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9 位扩围至 15 位,对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调整如下: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5 人)

主任委员:吴文多

成员:颜炜、李泓燊、周辉、辛金国

(2)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原 3 人,扩为 5 人)

主任委员:辛金国

成员:李泓燊、邢健、王桂华、杨智

(3)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王桂华

成员:吴文多、丁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杨智

成员:王克、康彩练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2、 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中客户已注销、保险理赔后剩余部分损失、长账龄且超当地法律诉讼时效确认坏账等事项进行核查,对满足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确认后予以核销,金额共计1,527.75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影响当期利润。核销后公司将继续追索,对核销应收账款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3、 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4、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5、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6、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7、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8、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9、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1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10、 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