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4 17:54:53 股吧网页版
*ST华嵘:华嵘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 华嵘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的《通知函》,公司
控股股东浙江恒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认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程汇能”)履约意愿不明确,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本次交易推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上海天纪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回办理协议转让
确认文件相关资料的函》。鉴于此,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分别持有
上市公司 38,136,775 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19.50%)和 24,381,487 股
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12.46%),合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1.96%。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与伯程
汇能和林木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伯程汇能协议转让浙江恒顺持有的上市公司 38,136,775 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19.50%)和上海天纪持有的上市公司 10,768,000 股股份(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5.51%),占华嵘控股股份总数的 25.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华嵘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2)及《华嵘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伯程)。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的《通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根据与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林木顺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严格履行本公司在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等各项责任和义务,积极推进股权协议转让的相关工作。

鉴于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长期拖延才补正审核材料且将账户资金转出而造成向我司提供的银行存
款资金余额远低于公告金额等情况,我方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致函海南伯程
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要求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5年 11 月 14 日前明确履约意愿和资金筹备情况,并重点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远低于公告金额的原因,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至今没有说明转出资金具体去向,也未补足资金。

我方认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履约意愿不明确,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推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司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回办理协议转让确认文件相关资料的函》。”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认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履约意愿不明确,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推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回办理协议转让确认文件相关资料的函》。鉴于此,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