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股票代码:600421 股票简称:*ST华嵘 公告编号:临 2025-07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代科技”)在本次司法划转前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 16,234,2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0%。
新一代科技本次司法划转股份数量 16,234,2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8.30%,本次司法划转后新一代科技持股比例由 8.30%减少至 0%。
一、新一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吉 01 执 119 号之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裁定将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16,234,261 股股票,作价 84,465,236.56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上述财产所有权自上述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转移。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
司法划转通知》,获悉股东新一代科技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6,234,261 股股份已办理司法划转至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该部分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现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股份司法划转情况
证券代码 600421
证券简称 *ST 华嵘
划转数量 16,234,261 股(无限售流通股)
受让人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依据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吉 01 执 119 号之十
划转日期 2025 年 12 月 2 日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本次司法划转后,新一代科技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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