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0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2 号)同意注册,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168,404 股,发行价格 49.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91.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0,015,874.13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479,984,117.3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到位,到位情况
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6]230Z00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近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资金用途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安徽江淮 1302010529200614590
高 端 智 能 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汽车集团
电 动 平 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2 股份有限 76710180803317877
开发项目 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520572061330000118
合肥南七支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
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302010529200614590/76710180803317877/520572061330000118,截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专户余额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业务,具体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确定;甲方应在办理上述业务后及时通知丙方,并按月向丙方报送相关业务明细;上述业务到期后,甲方应及时将本金及收益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或在符合本条约定的前提下办理续存,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不得将上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进行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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