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6]230Z001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验资报告 1-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 A 股股票之投资者认购资金明细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验 资 报 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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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验字[2026]230Z0017号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作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承销商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收到特定投资者认购江淮汽
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资金的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是江淮
汽车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特定
投资者认购江淮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资金交款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22 号《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江淮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168,404 股。本次江淮汽车向姚志超发行 A 股2,004,811 股,向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发行 A 股 4,009,623 股,向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发行 A 股 2,004,811 股,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
5,212,510 股,向葛卫东发行 A 股 20,048,115 股,向方文艳发行 A 股 20,048,115
股,向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 A 股
12,028,869 股,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A 股 4,811,550 股,合计发行 A 股
每股 70,168,404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49.88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贵公司指定的股东缴存
款 的 开 户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四 牌 楼 支 行 的
1302010129027337785 账号已收到姚志超缴付的认购资金 99,999,972.68 元,收到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缴付的认购资金 199,999,995.24 元,收到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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