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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18:07:43 股吧网页版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 临-02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研院”)为“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向新增实施主体长研院提供总额不超过项目剩余未投入金额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长研院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湘电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长研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63610809005918 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

司湘潭岳塘支行 化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一)、长研院(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建设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靓、张维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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