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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7:55:14 股吧网页版
华胜天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在公开募集前,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
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
性进行充分论证,明确拟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进度计划、
预期收益等,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按照招股说明书
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五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
力。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擅
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
须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
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
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情况、使用效
果,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
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
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
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
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及时公告。
相关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协议至少应当包括
以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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