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主体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任职的主体
担保对象 □其他
本次担保金额 40,00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53,759.6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4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263,559.6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74.15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民生银行
太原分行(原债权人)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担保合同”),
为本公司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债务人,以下简称“新泰钢铁”)原在
民生银行的借款提供了最高债权额 4 亿元保证担保。民生银行因着手处置对新泰
钢铁的债权,依照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芜湖信晋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债权受让人,以下简称“芜湖信晋”)通过公开竞价成交并受让民生银行
对新泰钢铁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并依法承继本案诉讼主体地位。以
上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4—017)、《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25—002)及相关
进展公告。
芜湖信晋在受让标的债权后,启动了对标的债权的依法处置程序,因公开竞价
转让最终无人竞拍,故芜湖信晋在各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债务人
新泰钢铁及各担保人协商一致并签署了《还款协议》,同意给予债务人新泰钢铁
一定的还款宽限期,并在还款宽限期内,由新泰钢铁按《还款协议》的约定进行
债务清偿,各担保人仍应按照与民生银行即原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承当相应
的担保责任,继续按照原担保方式为《还款协议》确定的债务提供担保。为此,
本公司拟继续按照原担保方式在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4亿元及相应的保证范围内
对《还款协议》中确定的相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李猛、王俊峰回避表决,其他五名
非关联董事均表决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
被担保人名称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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