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15.05 亿元。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准则的变化、重大审计风险、年度审计重点、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因公司2024 年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已在财务报告报出日前整改完成。立信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
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报沟通会,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大审计风险、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年审会计师向治理层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与治理
层监督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就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经营持续亏损、大额关联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持续经营事项、对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的关注等事项进行了书面汇报。
(四)2025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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